義華大廈的啟示

 

真心話

 

上年政府通過了《簡樸房規管條例》,以取締不符合衛生及防火條例等標準的「劏房」。根據新例,從今年3月1日起,業主可以開始為「劏房」登記及申請「簡樸房」認證。在登記期的12 月個月內,有關單位可享36個月的裝修寛限期。面對新規定,業主有不同回應。其中位於長沙灣的義華大廈就是明顯的例子,百多個劏房戶在短期內被迫遷出,引起社會關注。

 

由於義華大廈易手,新業主要求所有租客在3月1日前搬出。媒體發現,有部分租客的租約未滿之餘,業主也沒有提出任何補償方案。短期內大批租戶被迫遷,導致區內租盤需求緊張,租金上漲,大廈內有不少租客經濟拮据,且多為年長或單親家庭,短時間內很難在區內找到合適單位。

 

此外,很多劏房業主沒有與租客簽訂租賃合約,以逃避劏房的租金規管,租客亦擔心被加租而不敢提出要求。此舉令租客更處於弱勢,更容易被迫遷。由於工作、就醫、及家庭生活的緣故,要租客搬離熟悉的社區並非容易。而目前政府提供的臨時安置居所,即使是簡約公屋或過渡性房屋,也遠離市區,影響家庭、子女上學及工作等,令選擇更有限。

 

有團體建議,政府應參考以往取締籠屋的經驗,由政府興建安置大廈,或考慮購買市區單位,以可負擔的租金租予受影響租客。政府亦可考慮將改裝後的「簡樸房」轉租給受影響的街坊,作為過渡安排,以解決市區安置困難的問題。

 

我們同時關注到,在這次應對危機中,政府安排了六隊劏房支援隊,協助百多戶租客,但在三月開始「劏房」登記時,政府又能否安排足夠的人力及資源,去應付多區租客可能被迫遷的情況呢?特別是對長者、殘疾人士,單親家庭和少數族裔租客,他們需要更多的時間來與支援隊建立信任,以及理解現行政策及安置方案。就義華大廈的經驗,政府相關部門應盡早調撥資源及預計支援隊的人手安排。

 

面對變化,業主也與租客都同時需要了解及適應「簡樸房」的政策。業主需要在市場上物色可信任的承辧商,裝修及安裝合乎規格的水錶、電錶、防火系統等,最後才能取得認證。因此政策對業主與租客同造成影響,雙方不是對立,而迫遷亦非唯一出路,雙方更需要互相聆聽與理解對方的需要。

 

先教宗方濟各在《眾位弟兄》通諭中提到,促進相遇文化的對話至為重要,通過對話與合作,了解彼此的需要,才能找到解決之道。「為進行真誠的社會對話,必須尊重他人的觀點,接受對方的信念或關注可能是合理的。對方基於自身的身份,擁有表達的權利;我們也期望對方能更深入地闡述其立場,使公共辯論更加有效。」(FT 203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