孔令瑜
2019年2月14日,外傭姐姐Baby Jane Teodoro Allas(下稱BJ)被確認患上第三B期子宮頸癌;三天後,她收到僱主的解僱信。信中把癌症及相關病假列為解僱原因。在當她最需要治療與支持的時候,BJ同時面對失去工作的打擊。平等機會委員會其後協助她提出殘疾歧視訴訟。法院於2026年7月3日作出賠償裁決,但BJ於2021年3月在菲律賓離世,無法見到結果。案件由她的妹妹以遺產管理人身分繼續進行,法院命令前僱主需向BJ 家人支付約二十五萬港元,包括收入損失、感情損害及醫療費用。
在判詞中,法官不只處理賠償金額,他亦看見BJ的痛。在兩年合約的首15個月內,BJ工作表現良好。判詞接納,她被解僱後經常哭泣、睡眠及進食均受到病痛影響,並因失去收入而承受非常沉重的壓力。她是五名子女及年老母親的經濟支柱,失業帶來情緒困擾及經濟壓力,而僱主在她生前從未道歉。此外,解僱亦更令她失去以資助收費使用香港公營醫療服務的資格。面對迫切的治療需要,她要在香港接受私營醫療服務。
關注外傭權益的團體曾於2025年3月舉行記者會,他們記錄了過去五年共195宗,在工作期間外傭確診癌症或其他重病的個案,其中約三成外傭被團體指因健康問題遭非法解僱。67名確診後仍保有工作的外傭中,約六成半需自付全部或部分醫療費用,約兩成雖需覆診,卻未獲批病假,僅10人的治療獲僱主全力支持。這些數字雖不能代表全港外傭的整體情況,卻讓我們看見部分患病外傭所面對的困境。
不妨把角色倒轉:如果患重病的是我們,正在擔心治療、身體狀況、收入和家人的生活,自然會希望職場主管能理解我們的情況,並有機會商量工作安排和治理身體。但相反,如果主管二話不說便將我們解僱,那份徬徨與無助,恐怕不只源於失去工作,更源於在最需要支持的時候,感到自己被放棄。BJ患病和被解僱時,或許也有同樣的感受,相同的痛苦,更何況她人在異鄉。
很多僱主在職場上也是僱員,明白到收入對家庭的重要,也知道經常需要請假時的不安和忐忑。回到家中,成為僱主的我們,也可以把自己期望得到的包容和體諒帶給外傭。僱主與外傭之間,除了僱傭關係,也可以建立相互關懷與支持的連結。
教宗良十四世在2026年第112屆《世界移民及難民日》文告中指出:「每個孩子、每個人,都擁有無限的尊嚴。」文告主題雖然是關注流離失所的兒童及青少年,並非直接討論外傭僱傭問題;但文告強調人性的尊嚴,也好讓我們反省如何對待離鄉工作的外傭。文告呼籲所有人承擔責任,聆聽每個人的故事、恐懼與夢想,克服事不關己的疏離。我們把這份精神帶進家庭,就是不只看見家務安排受到影響,也願意感受外傭正承受的痛苦。
對教友僱主而言,這也是把尊重人性尊嚴的信念,活在日常生活中的機會。面對患了病的外傭,我們可與他的一起思考,共同尋求醫療意見,商討治療安排,透過祈禱尋求聖神指引,而並非以解僱作即時回應。多一點聆聽,留一點商量的空間,有助雙方在在兼顧治療需要與家庭實際情況的前提下,共同作出合適的安排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