集思
在冷戰時期,世界只有民主和專制兩類政體。冷戰結束後,出現了一批國家,它們雖然會定期舉行選舉,甚至以一人一票的方式產生政府首長或國會,但選舉的方式卻不完全自由和公平,當權者往往能夠透過操控選舉,以確保執政黨可以長期勝出選舉。一般而言,這些國家亦對言論自由、新聞自由和其他人權保障較為薄弱。由於這些國家同時兼備民主和威權政體的特質,因此在政治學上被統稱為混合政體 (Hybrid regimes)。
英國智庫《經濟學人》今年2月發表2020年度全球民主指數,全球167個國家及地區中,有36個屬於混合政體。本文嘗試對混合政體進行初步的探討。
有政治學者指出,與專制政權不同,混合政體所舉行的選舉不純粹是形式上的,而是具有某程度的開放性和競爭性。政權願意局部開放選舉的原因如下:
首先,這些國家可以對內及對外宣稱政府是由選舉產生,有一定的民意支持,提升政權的認受性。
另一方面,選舉議席可作為一種政治利益,吸納不同的社會精英以致部分反對派加入建制,以換取他們對現有政權的支持。
不少選民雖然明知選舉制度有民主缺憾,但仍希望透過手上的選票來表達自己的意見,因此,局部開放的選舉也有助疏導民意、減少民怨的作用。
除此之外,選票數字和投票結果同時可以反映人民對政府施政的滿意度,包括不同地區、階層及族群對政府的支持度,政府因而可根據選舉結果來調整政策,達致鞏固管治的目的。
過去十多年,學術界對於混合政體的走向有很大的爭論。有一派學者認為,只要反對派仍可參選,就有可能推動選舉制度的改革,最終過渡成為民主政體。另一派的學者則認為當權者可以透過持續的選舉,令政權越來越穩固,故此這一類政體會繼續存在於世上。由此可見,混合政體的發展路向至今仍未有定論,仍然有待觀察。
然而,無論是哪一種類型的政體,政府都必須以追求公共福利為己任,因為這正是政府存在的目的和基礎。
梵蒂岡第二次大公會議頒布的《論教會在現代世界》牧職憲章指出,「人們由於意識到自身力量不足以充份保障人性尊嚴,而感到必須成立一個較大的團體……以照應公共福利。於是成立了政體不同的各式政府。所以政府是為了公共福利而存在的,公共福利是政府存在的理由和意義,政府的基本權利亦是發源於公共福利的。而所謂公共福利,則包括一切社會生活條件,使私人、家庭及社團可以比較圓滿而便利地成全自己。」(74)
